www.jiaodong.net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08-04-21 10:54 【大 中 小】
胶东在线网4月21日讯(通讯员 初立波) 福山区检察院疏通在押人员维权反映渠道,健全信息传递机制,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息传递入手,先后建立了以下制度:
联合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新收押人员,坚持监管干警在收押时对其进行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并填写告知笔录;驻所检察人员对收押和告知情况检察监督。
完善驻所检察工作日志和驻所人员定时巡查监察工作制度。将在押人员的拘留、逮捕、收监执行等监内信息和到期释放、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等监外信息及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重点在押人员作为驻所检察工作日志中的重点内容和必查项目详细列明。驻所人员坚持每天巡察监室,巡察情况在日志中详细登记。巡察监室实行小组轮流日查制、联合周查制和分管带队月查制,确保巡查工作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
在押人员家属联系制度,发放或寄送《人民检察院与在押人员家属联系卡》。同时建立所长、检察室主任接待日制度,确定家属会见日为接待日,现场答复和解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办案指南,为在押人员家属会见、送衣物提供方便。允许表现好的留所服刑人员与家属在亲情餐厅内体现亲人之情,教育感化留所服刑人员。
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为在押人员辩护、上诉,检举揭发建立起材料转递制度,为在押人员依法行使其合法权利开辟了“绿色通道”。该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出台了犯罪嫌疑人申请委托律师工作制度。对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具体问题做了较详细的规定,使在押人犯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完善检务公开工作制度。将监所检察工作有关内容全部制成图板予以公开。
完善社会举报工作制度,在互联网上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开驻所检察网上举报QQ号码,便于社会各方面人员通过网络向驻所检察人员提供信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