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是为了唤醒和挽救人性,逼捐损害人性 作者:匿名
 关键词:大杂烩  
 
 
大的天灾发生了,作为普通的中国人,一般的行动就是捐钱捐物。这是我们每年都要经历的事情。
这次地震了,大家也都在捐献。我个人的观点,也是提倡大家尽可能多捐点儿。我在和家里人谈为什么要多捐点钱时,说了两条理由:第一,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伸出援助之手,但除了捐钱捐物之外,我们什么也干不了。第二,多捐献出去的钱,对于我们,多了它不多,少了它不少,价值不大。但是,对于灾区人民,说不定100块钱、1000块钱就可能救一条命。价值大不相同。
因此,我动员我儿子、岳母,还有小阿姨都去捐点钱。
但是我坚决反对逼捐。你可以动员别人捐献,但你不能逼人家捐。
 
捐款是一件自觉自愿的事情,捐多捐少以各人的意志为限。近期我了解到,客运方面动员旅客捐款,就有旅客只捐几毛钱的,但他们一样获得了掌声。试问,现在哪个旅客手中没有几十块钱,哪个旅客捐十块八块的钱没有。但他们只捐了几毛钱,他们同样献出了他们的善心。这就够了。
其实从人性的角度上来说,捐钱少了,面子上不好看。这本身对捐献者而言就是个教育。捐钱少的人,主要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钱不多,能力有限,这样的人,他们心理是坦然的,但仍会害羞。二是有钱,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多捐。比如在某些单位,如果领导只捐200块钱,那么那些想多捐的职工就没办法多捐。但是这不妨碍职工通过其他途径捐献。再如万科董事会,只有捐200万的权力,超过200万,必须召开股东大会。三是有些人就是不想多捐——本来就不想捐,碍于种种原因,就少捐点。这里重点要讨论这些人的心理。
就我看来,我们先要知道,那些有钱但少捐了的人,第一个问题是,他们知道自己捐少了吗?结论应该是,知道。那么第二个问题接着就来了,他们会觉得不好意思吗?会。为什么会?因为中国人很讲面子,捐少了的人,会觉得没有面子。但即使丢了面子,他们的选择也是不多捐。第三,少捐了的人,他们没有失去什么吗?我的结论是,有所失。失了面子,丢了形象,一般情况下很掉价。而且在周边人的眼中,他们的形象会大打折扣。
因此,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即使那些有钱不捐、有钱而少捐的人,他们在捐款的时候,也是生怕别人知道,像做贼似地,面子上既不好看,心灵深处也不会好受。而在我的眼中,这就是教育。捐款过程本身就是对他们心灵的教育,和对他们人性的呼唤,使他们的人性更多地恢复一点。这样的次数多了,有些人人性的光明就可以恢复得比较好。因此,只要这样坚持下去,也许到某一天,这些人就会多捐一些。这就是成功。
 
但是,我要说,那些逼捐者,却在纵恶。放纵自己的人性之恶。
你捐钱多,或者你捐钱的比例比别人高,这是你大方,是你人性的光辉释放出来了。这很好。
但是,你不能因为你捐得多,就认为自己有权让那些捐得少的人多捐。你没有这个权利。你不能因为你自己捐款的比例高,就认为自己有权让那些捐款比例低的人多捐。你没有这个权利。因为人生来是平等的,你并不比别人高一等级。同时既然是捐款,它就一定是自觉自愿的。你不能逼着别人做他不想做的事情。
如果那样,即使你以再多的名义,再高尚的名义,你就是在侵犯别人的天赋人权——这时你就成了一个侵略者,一个施暴者,这马上就会让你的人性从高尚跌落到低劣。你这样做了,你的人性立马受损。这说明在金钱面前,你一样没有跨越过去。你的人性还没有跨越金钱这道坎儿。
 
顺下的一个问题是,钱真的那么重要吗?钱会高于人性吗?
我的结论是,人性比钱重要。既然人性比钱重要,那么如果你逼捐,你想想,你对人性干了些什么?
第一,你导致了那些不愿意多捐款的人,对捐钱的反感,和对你人性的反感。前面我说过,本来捐钱少了,他们的人性在捐款行动中,就在接受教育,咱们还有机会一点点唤醒他们的人性。可是现在一逼捐,那种人性唤醒的过程就中断了。别人即使多拿出来了钱,可是别人是反感的。一是少拿钱但是心里有愧,这是不逼捐的结果;二是多拿了钱但是反感捐款,你要哪种结果?
第二,如果你逼捐,你损害了自己的人性。前面我说过,人性的光辉是无止境的。一进入到逼捐的范围,你就是在损害人性。你从前面的光辉之中,跌入了人性的谷地。一句话,你在纵容自己的人性之恶。
第三,我还是再问一句,钱比人性重要吗?你逼捐,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别人还是不捐,你再逼。这既让别人反感,同时亦损害了自己的人性。二是你逼出了钱,但是别人仍然反感。这时你的人性和被逼出了钱的人的人性依然受到了损害。你逼出了钱而损害了人性,那岂不刚好证明了在你的眼中钱比人性重要吗?如果这样,你的人性还高尚吗?
 
万科论坛上,有人呼吁召开股东大会,倡议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把08年的分红捐出去。个人投了反对票。什么原因?因为万科的股东有几十万,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只有少数人参加,多数中小股东并不会参加股东大会,甚至对这一决议会毫不知情。如果股东大会通过这一倡议,那么就会出现什么局面?少数股东的决定变成对多数股东分红资产的统一处置权。那么就会有多数中小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应该享有的分红就被捐了出去,这同偷盗有什么差别?甚至会比偷盗更可怕。所谓偷盗,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你的财产偷走,它是不合法的,为众人所耻的。而这样的股东会一开,结果就是,在多数中小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你的财产拿走,它却是合法的。这岂不是天大的玩笑?
一个社会,不能打着冠冕堂皇的名义侵占个人财产,这是这个社会存在的基本法则。这一法则,在中国屡屡受到侵害。中国文化中,这样的基因太深,应该得到改造。
 
最后要谈到的一点是,捐款是辅,真正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社会福利。这才是正途。我们不能将它颠倒过来。而要提高中国人民的整体福利,有赖于中国政府的民主化改革。中国的税收已经世界第二了,如果加上费一块,07年达到9万多亿,08年将超过11万亿。作为普通百姓,真正应该做的事情,是监督政府如何用好这11万多亿的税费,这些税费怎样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这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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